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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称外语考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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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称外语考试规定如下:

一、考试基本要求

考试对象

适用于全国职称英语考试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者,以及通过中级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语种与类别

- 语种: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 类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财经等类别,考生需根据专业领域选择

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通过国家及格线或自治区合格标准后长期有效,但需注意:

- 2005年后取得的成绩不再核发纸质合格证书,仅以电子成绩记录

- 不同职称级别对应不同成绩要求(如中级职称需C级及以上)

二、免考条件

特殊职业资格

包括国家认定的留学经历、出版外文专著、博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等。

年龄与工作年限

- 45岁以上(含)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可降低10分

- 参加国家统一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地区与岗位要求

- 四、五、六类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考

- 建设施工企业中长期从事野外测绘、勘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 从事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等特色专业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与考试流程

报名通过单位审核,考试时间通常为每年4月的第3个星期六,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与证书

成绩查询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合格者将获得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

政策调整

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可能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文件调整,建议考生关注官方通知以确认最新要求。

以上规定综合了近年新疆职称外语考试政策文件,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