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属倾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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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倾斜范围,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主要倾斜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倾斜范围及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不含党校教师) 按原规定执行外语条件,无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自然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同样适用原外语条件要求。
艺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外语成绩仅作参考,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年龄及工作经历优惠
- 1955年(含)以前出生人员: 无需考试,直接认定成绩合格。 - 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并毕业人员
- 1956-1959年出生人员: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乡镇)工作且成绩≥40分,当年有效。
二、其他说明
证书有效期:1997年以来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含2001年广东省考试合格成绩)及之后全国通用标准成绩,申报时无需再考,且取消有效期限制。
免考情形: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满1年;
通过BFT(北京外国语大学)考试(A级可申报高级,I级可申报中级)。
清理政策:
中小学教师及其他系列人员若已制定外语要求,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不得自行增设条件。
三、注意事项
具体倾斜政策可能因地区(如广东省)存在差异,建议申报前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职称评审需同时满足学历、工作业绩、外语成绩等条件,倾斜政策仅针对外语部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人事部及地方政策文件,确保覆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