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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缴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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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报税标准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个人所得税等多个方面,具体标准如下:

一、增值税标准

一般纳税人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税率为 9%(2019年增值税改革后调整)

-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征收率为 3%

-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需预缴税款,预征率为 2%

小规模纳税人

- 统一征收率为 3%

二、附加税费标准

城建税

-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 7%

-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 5%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镇: 1%(增值税税额为计税基础)

教育费附加

- 税率为 3%(增值税税额为计税基础)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税率为 2%(增值税税额为计税基础)

三、其他税费标准

印花税

- 按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 0.3‰缴纳

个人所得税

- 按工程结算款的 1%缴纳

四、综合税率示例

以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为例,综合税率为:

$$9% text{(增值税)} + 3% text{(附加税费)} = 12%$$

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综合税率为:

$$3% text{(增值税)} + 3% text{(附加税费)} = 6%$$

五、注意事项

结算款与发票金额:

增值税计算以 工程结算款为依据,而非发票金额

扣除项: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年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需注意300万元/年的免税标准

建议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纳税人身份,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确认适用税率及申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