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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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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认定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最后环节,需在面试通过后,凭借相关材料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认定前提条件

面试成绩合格:

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包括户籍或居住证、学历认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体检报告等。

二、认定流程

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考试类型(全国统考或地方统考)选择入口,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体格检查

按指定医院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及1寸免冠照片。

现场确认

在户籍/居住证/学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合格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体检表等。

资格审核与领证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一般需1-2个月领取纸质证书。

三、所需材料清单

必备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

- 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业成绩单)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 体检表

其他可能材料

- 学位证/毕业证书

- 驾驶证(部分地区要求)

四、认定时间与地点

时间安排:

通常每年分春季(3-7月)和秋季(9-12月)两次认定,具体以当地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局。

五、特殊情况说明

免试认定: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其他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证书有效期:未实际任教前长期有效,无需注册。

六、注意事项

1.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确认具体流程;

2. 部分省份对普通话、体检等要求更严格(如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

3. 若材料不齐全,需在规定时间内补缴或重检。

通过以上步骤,完成认定后即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准备上岗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