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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

时间:

关于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试用期时长

执业助理医师

试用期为 1年,自实际工作之日起计算,而非签订合同之日。

公共卫生助理医师

试用期同样为 1年,但需注意证明有效期为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

口腔助理医师

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 8月31日,需在此日期前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试用期计算规则

入职时间计算:

若入职日期在每月10日之前,试用期从当月整月开始;若在10日之后,则从下个月整月开始。

请假天数调整:试用期内请假天数按实际请假天数乘以剩余月数再除以30计算,可能缩短试用期。

培训/考试影响:参加培训或考试可能延长试用期,具体以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三、试用期证明要求

试用期满后需由所在机构出具 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该证明 当年有效

再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试用并提供新考核合格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历要求:专科学历需在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后满2年,中等专业学历需满5年方可考执业医师资格。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对试用期截止日期有具体说明(如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执业医师法》及各地实施细则,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