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
时间:
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分数有异议的处理方式,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请时间与材料
时间要求 需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具体截止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成绩复核申请表(需完整填写)。
二、复核范围与限制
可复核项目
- 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等客观题部分错误。
- 分数统计错误(如计算失误)。
不予复核项目
- 评阅宽严尺度问题(如主观题评分标准争议)。
- 考试过程违规行为(如作弊处理)。
三、复核流程与结果
申请提交
向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部分地区支持邮寄。
初步审核
考试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
结果通知
复核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无异议则结束流程。
四、其他注意事项
分数转换规则: 原始分按150分制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作为合格线,转换公式为$y = frac{x}{150} times 120$(其中$x$为原始分)。 面试成绩复核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官方公告,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信息问题影响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