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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期末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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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法核心要点

票据性质

- 文义证券:

权利义务完全依赖票据记载,不得以其他方式解释

- 要式证券: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记载事项,否则可能无效

- 无因证券:不依赖票据原因,持票人无需证明取得原因

- 完全有价证券:权利与票据占有不可分离

票据关系

基于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基础交易(如买卖、借贷)分离。

票据行为特点

- 法定要式:

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

- 无因性:不问原因,仅凭票据效力

- 文义确定:以票据记载为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票据权利与取得

- 基本权利:

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 取得方式:出票、背书转让、继承、赠与等

- 瑕疵票据:因欺诈、偷盗取得的票据无效

二、商业银行法重点

基本原则

- 依法经营:

需遵守《商业银行法》各项规定

- 风险控制: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 公平原则: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业务经营规范

- 财产对偿性:

资产与负债需保持平衡

- 权利义务对等性:通过经济手段实现强制约束

- 结算纪律:需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客户权利与义务

- 客户权利:

存款返还权、知情权、监督权

- 客户义务:遵守银行规定、配合检查

三、保险法核心内容

基本原则

- 最大诚信原则:

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义务

- 损失补偿原则:保险金仅弥补实际损失

- 公平原则:避免道德风险

保险合同

- 要约与承诺:

需符合法定形式

- 保险标的:需符合合同约定

- 免责条款:明确保险公司免责情形

保险公司的义务

- 风险保障:

需履行赔付义务

- 资金运用:需符合监管要求

- 信息披露:需定期披露经营状况

四、其他重要内容

票据变造与伪造:变造需无权更改签章外事项,伪造则无效

金融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内容、行为等要素

金融工具特征: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

建议结合教材和案例进行系统复习,重点关注票据法中的无因性、商业银行法的合规要求以及保险法的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