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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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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构成需结合执业资格要求与岗位分类综合说明,具体如下:

一、医师资格基本分类

执业医师

需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

执业助理医师

需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

二、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不同学历层次对应不同工作年限要求: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满1年;

医学专科学历: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工作满2年;

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需工作满3年。

三、专业条件限制

医师资格考试对专业有明确限制,仅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等专业可报考。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专业不纳入医师资格报考范围。

四、医师分类(补充说明)

临床医师:涵盖内科、外科、儿科等临床科室;

口腔医师:专注于口腔医学各分支;

公共卫生医师: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中医医师: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专业。

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成(最新调整)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领导,主任委员为马晓伟,副主任委员包括曾益新、王贺胜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覆盖人员构成、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