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医师资格考试方式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

报考程序方面,凡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凡符合《执业医师法》第十条所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也需一并提交。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中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根据最新版《医师法》,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的人员,也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报考材料,关注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告,确保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