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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三年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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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证继续教育三年未参加的后果,综合相关规范说明如下:

一、证书失效条件

连续三年未参加

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连续三年未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分,证书将 自行失效,需按新修订《会计法》规定 5年后重新取得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参加,需联系相关部门补上,但连续两年未参加的情况不直接导致证书作废。

- 若证书已过期(如2019年5月前取得的证书),则需5年后重新考证。

二、补学与年审要求

补学时效:

若证书未失效,可 在次年继续参加继续教育,无需等待原定年审时间。

年审变化

部分地区已取消年审(如上海),仅通过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部分地区仍需每2-3年进行年审。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及时咨询确认:

继续教育政策存在地区差异,建议通过当地财政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核实最新规定。

学分要求:

2025年起,会计人员需完成每年不少于60学分的继续教育,且学分可跨年度累计计算。

避免证书作废风险:

若存在漏学情况,应尽早补上,避免因证书失效影响职业发展。

综上,连续三年未参加会计证继续教育将导致证书作废,需5年重新考证。建议持证人员定期检查继续教育状态,确保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