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属于什么法
工程索赔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同时也涉及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工程索赔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主张。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等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这为工程索赔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规定了建设工程活动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工期管理等内容,也涉及到工程索赔的相关规定。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工程索赔的处理有具体规定。
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虽然是技术规范,但其中也涉及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等内容。
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对工程索赔的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也有指导性作用。
二、工程索赔的性质
合同行为:工程索赔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是合同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民事权利主张: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请求权性质,不是行政行为也不是刑事犯罪行为。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

1. 按索赔原因分: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
不可抗力索赔
合同终止索赔等
2. 按索赔对象分: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承包商之间索赔(如分包单位)
四、工程索赔的处理流程
1. 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 提交索赔报告(包括事实、理由、金额等)
3. 协商与谈判
4. 调解、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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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索赔主要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同时受《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约束。它是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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