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属于什么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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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本身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案件,而是一个行政或民事活动的环节。在法律实践中,“案由”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确定的案件性质,用于分类和管理案件。
如果涉及到“工程招标”的纠纷,可能涉及以下几种常见的案由:

一、行政诉讼类案由
1. 行政许可类
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案由:行政许可(如招标资质审批)
2. 行政不作为类
如招标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招标程序违法。
3. 行政处罚类
如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
二、民事诉讼类案由
1.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如果招标后签订的合同发生争议,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 招标投标纠纷
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串标、围标、虚假投标等。
案由:招标投标纠纷(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3. 侵权责任纠纷
如因招标过程中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可主张侵权责任。
4. 合同效力纠纷
如因招标程序违法导致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
5. 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此类案由。
三、刑事诉讼类案由(如有犯罪行为)
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
受贿罪(如招标人员受贿)
行贿罪(如投标人行贿)

滥用职权罪(如招标监管人员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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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案由示例 |
| 行政诉讼 | 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行政处罚 |
| 民事诉讼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招标投标纠纷、侵权责任纠纷 |
| 刑事诉讼 | 串通投标罪、受贿罪、行贿罪等 |
